苗族的風俗傳統(tǒng):苗族是我國最古老的民族之一,人口眾多,分布遼闊,湘西苗族屬其中之一部。在長期的歷史發(fā)展過程中,苗族在服飾、節(jié)慶、婚嫁、喪葬、娛樂、禮節(jié)、禁忌、飲食等方面,形成自己獨特的風俗習慣。
一、服飾
湘西苗族的古代服飾,男女差別很小,一律是"色彩斑瀾";上身穿花衣,下著百褶裙,頭蓄長發(fā),包赭色花帕,腳著船形花鞋,佩以各種銀飾。
清代年間"改土歸流",政府指令"服飾宜分男女"之后,變化較大,甚至有很多人全換上漢人服裝。如今天的永順、龍山等縣的苗族,其服飾與漢族已無分別。但在花垣、保靖、鳳凰、吉首、古丈、瀘溪等縣境內(nèi),苗族的服飾尚有特色。
苗族男子的衣飾較為簡單;頭纏布帕,身穿對襟衣,衣袖長而小,褲簡短而大,喜包青色裹腳。頭帕有青帕和花帕兩種,帕長一丈以上,有多至三丈的。纏戴時多成斜十字形,大如斗笠,衣服的顏色有花格、全青、全藍等,其中以花格布衣最有特色。衣扣一般為七顆。有的青年男子,為使人欣羨自己的富有和豪爽,穿衣多到七件。最外層的衣服只扣最下邊的一對紐扣,第二層衣服扣下面兩對紐扣......以此類推,一直到扣完最里層的七對紐扣為止。這樣,層層新衣全能由外看出,別有一種情趣。
與苗族男子的簡單衣著相反,苗族婦女的服飾十分精美復雜。
頭帕:苗族婦女的頭帕,因地而異。鳳凰縣境內(nèi)的苗族婦女多加包短帕一珙,長三尺多,由額頭包至腦后,連耳朵都包在內(nèi)面?;ㄔ瓤h境內(nèi)的苗族婦女喜用黑帕(父母去世者戴白帕),折疊整齊,包得平平正正,不偏不斜,末挽一道,恰齊額眉。吉首縣境內(nèi)的苗族婦女頭帕較雜,與鳳凰縣相接的地區(qū)包花帕,與花垣縣相鄰的地區(qū)包黑帕。瀘溪、古丈和吉首東部地區(qū)的苗族婦女則包白色頭帕。帕上繡有四對青色花蝶,樸素美觀,獨具風韻。所謂"頭上帕子四個角,四個角上繡飛蛾",說的就是這種白帕。
首飾:苗族婦女的首飾,造型精美,種類繁多。以制作的原材料分,有金飾、銀飾、銅飾、鋁飾、玉飾等,而以銀飾最為普遍。從佩戴的部位分:有銀帽、銀盆、鳳冠、蘇山耳環(huán)、項圈、手鐲、戒指、牙簽、扣絆等,而以手鐲和戒指必須常戴。從造型上分,僅耳環(huán)一項,就有瓜子吊耳環(huán)、石榴耳環(huán)、梅花針耳環(huán)、圈圈耳環(huán)、龍頭耳環(huán)、梅花吊瓜子耳環(huán)、耙粑耳環(huán)、龍頭瓜子吊耳環(huán)等等。
衣褲及其他:苗族婦女的衣服,過腰大而長,衣袖大而短,沒有衣領。袖口之大,約在一尺以上。胸前及袖口,習慣要滾邊、繡花或縷紗,并要加上欄桿花瓣于其問。有的還需在開岔和放擺前后兩面的邊緣刺繡挖云鉤。衣服式樣一律是滿襟,無對襟式。制作一套苗族婦女的衣褲,縫工、繡工精致的,需工日數(shù)十。褲子較短,褲腳較大。褲筒邊緣的滾邊、繡花或數(shù)紗與衣服相同。禮裙長而寬,下腳沿邊滿繡花紋,并滾欄桿及大小花瓣,五光十色,焯耀眩目。鞋子滿繡花,頭尖口大,后跟上耳,以便穿著。
解放后,在一些苗漢雜居地區(qū),苗族服飾受漢族的影響較大,一些青年已改著漢裝。
二、節(jié)慶
湘西苗族的節(jié)慶較多,活動規(guī)模大。其中最富有代表性的有:
1.趕年場。農(nóng)歷正月,湘西苗族人民最熱心的是趕年場,其日期由各地自行約定。趕年場。那天,男男女女,老老少少,身著節(jié)日盛裝,互相邀約,成群結隊去趕場。年場上,人流如潮,熙熙攘攘,異常熱鬧。人們不但可以進行物資交流,還可以參加或觀看打秋千、舞獅子、玩龍燈、上刀梯等活動,青年男女也多利用這種機會,物*侶,談情說愛。歌郎歌娘更是大顯身手,三五結伴,說古道今,引吭高歌,互相唱和,或盤根,或祝賀,或敘述傳統(tǒng)故事,或即興演唱新詞。唱的人愈唱興致愈高,聽的人愈聽精神愈振。即使大雪紛飛,天寒地凍,年場也要如期舉行。
2.三月三。這是湘西苗族的傳統(tǒng)歌舞節(jié)。這一天,苗族人民自動集中到約定的歌場上,參加對歌、聽歌、跳舞、觀舞,盡情歡樂。
3.趕清明。這是湘西苗族特有的大型歌節(jié),又稱"清明歌會"。相傳,因苗族多散居在偏僻的崇山峻嶺之中,一切日常用品都必須到比較遠的漢區(qū)趕場交換,常常受騙*。所以,苗族人民便相約以這一天作為自己的場期,互相交換物資,同時會見親友。這樣。久而久之,便形成了今天的"清明歌會"了。
清明歌會均有傳統(tǒng)的中心會場。吉首市東部的苗族人民趕清明,其中心會場每年都在丹青的清明場上。到時,苗族歌手以手托腮,引吭高歌,你唱我和,喜氣洋洋。有的唱到夜幕降臨仍不肯散會,一直唱到通宵達旦。
4.看龍場。每年從農(nóng)歷三月谷雨那一天算起,逢辰便是看龍El,習慣稱做看頭龍后十二天又輪轉到辰日,再逢看龍之日,男女老少,均休息一天,踴躍參加。若在這天干了農(nóng)活,就屬于犯忌。因此,苗族人民對于"看龍"的事,非常重視。
5.四月八。"四月八"是鳳凰縣落潮井鄉(xiāng)一個小山頭的名稱。傳說古代有一個名叫"亞宜"的苗族首領,領導苗民向統(tǒng)治者進行斗爭。他曾組織各寨苗族頭人在現(xiàn)在的"喝血坳"地方喝雞血,發(fā)誓共同聯(lián)合,戰(zhàn)斗到底。并約定四月八日在某山頭聚眾起義。起義后,義軍連連獲勝,一直打到了四川、貴州。第二年的四月八日,亞宜不辛戰(zhàn)死在貴陽市的噴水池附近。苗族人民為了紀念這位民族英雄,便于每年的四月八這一天,舉行紀念活動,追思亞宜的業(yè)績,為戰(zhàn)死者掃墓。清代乾嘉苗民起義后,統(tǒng)治者禁止湘西苗族人民舉行這一活動,致使苗族人民失去了一個極其有意義的傳統(tǒng)節(jié)日。解放后經(jīng)國家民委批準,將"四月八"定為苗族統(tǒng)一的節(jié)日。
6.六月六。這是遠古遺俗,是苗族人民紀念六個男女祖先,希望自己也能生六男六女,繁衍后代的祭祖活動。每年的農(nóng)歷六月初六這一天,鳳凰縣落潮井一帶的苗族人民都要在勾良山上舉行盛大歌會。鄰近的花垣、吉首等縣和貴州的松桃、銅仁等地的苗族人民也都前來參加。到會人數(shù)常常達兩三萬人之多。
7.七月七。這是苗族的傳統(tǒng)鼓會,以吉首、矮寨坡、古丈穿洞一帶最為流行。每年的農(nóng)歷七月七日,苗族人民便穿著一新,歡聚鼓場,擊節(jié)敲鼓,翩翩起舞,縱情歡樂。
8.趕秋。趕秋是湘西苗族的大型喜慶節(jié)日之一。每年的"立秋"這一天,苗族人民都要停止農(nóng)活,身穿節(jié)日盛裝,邀友結伴,興高彩烈地從四面八方涌向秋場,參加或觀看各種文娛活動。傳統(tǒng)的秋場有吉首縣的矮寨場、花垣縣的麻栗場、鳳凰縣的勾良山、瀘溪縣的潭溪和梁家潭等地。這一天,秋場上人群摩肩擦踵,四周山坡,人影晃動,花團錦簇,歌音裊裊,笑語盈盈,十分熱鬧。
趕秋的由來,有的說是趕"立秋日",有的說是"趕秋千"。相傳很久以前,苗寨有個名叫巴貴。達惹的青年,為人正直,英武善射,深受眾人仰慕。一天,他外出打獵,見一山鷹從空中掠過,便唾手拉弓,一箭射中了那只山鷹,同時墜下了一只花鞋。這只花鞋,繡工極為精巧,一看就知道是出自聰明美麗的苗家姑娘之手。巴貴達惹決意要找到這只花鞋的主人,在鄉(xiāng)親的幫助下,他設計、制造了一種可以同時坐八個人的風車形秋千,取名"八人秋"。立秋這天,他邀約遠近村寨的男女前來打秋取樂。打秋千本是苗族姑娘最喜愛的活動,巴貴達惹想,那個做花鞋的姑娘,一定會來。果然,巴貴達惹的愿望實現(xiàn)了。在秋場上,他找到那只花鞋的主人--美麗的姑娘七娘。他倆通過對唱苗歌而建立感情,結成夫妻,生活十分美滿。從那之后,人們沿襲此例,一年一度地舉行這種活動,擇配佳偶,形成"趕秋"盛會。
9.櫻桃會。苗山多櫻桃樹,每當春季櫻桃成熟之時,苗族青年男女便相約聚會在櫻桃林中唱和山歌,進行社交活動。此種活動,苗語叫做"柳比娃",用漢語直譯的意思是"摘櫻桃"。以花垣縣和保靖縣一些苗寨最為盛行。
10.跳香會。跳香會流行于吉首、古丈、瀘溪和沅陵一帶,舉行此會時,以跳舞為主,兼及其它游藝活動。
苗族是一個古老而又多姿多彩的民族,自稱"木"、"蒙"、"達木"、"達吉"。他稱有幾種情況,一是以服飾顏色而稱"紅苗"、"花苗"、"白苗"、"黑苗"等;二是以住地或種植的作物而稱"高地苗"、"八寨苗"、"栽姜苗"等;三是舊時代統(tǒng)治者對他們的侮稱,如"生苗"、"熟苗"、"麻布苗"等。新中國成立后統(tǒng)稱"苗族"。廣西的苗族占全國苗族人口5.5%,占廣西人口1%,在廣西各族人口中排在漢、壯、瑤族之后位居第四。全國苗族的主要分布地在貴州和湖南,廣西的苗族主要居住在與湖南、貴州、云南接界的廣西北部、西北部和西部的山區(qū)。苗族最大的特點是盛產(chǎn)各種木材和土特產(chǎn),保持燦爛古樸的民族傳統(tǒng)文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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